2、及时理顺党员的组织关系。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对党员组织关系特别是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认真清理。
一是要正常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对离岗下岗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或再就业服务中心党组织;党员重新就业后且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单位党组织;对企业因改制、破产等原因需要成批向街道社区党组织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应将人员花名册等有关详细资料一并移交街道社区党组织;对退休的企业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对易地安置的退(离)休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党员退(离)休
后受聘到新单位(地区)工作且不便于在原所属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单位或新的居住地党组织;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父母居住地党组织,或市级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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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外出地点相对固定的流动党员,半年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流入地党组织;半年以内的,应开具《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参加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活动。外出地点不固定的流动党员,时间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或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办理《流动党员一卡通》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这里强调一下,对本市流出和市内流动的党员,要按照“流出地为主、流入地为辅”的原则加强管理。流向集中的,由流出地负责建立临时党组织,接受流入地有关党组织和流出地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以流出地党组织领导为主;流向分散的,由流出地党组织建立外出党员定期联系汇报制度,并负责指导和帮助党员进行组织关系接转,或及时为他们办理《流动党员一卡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证明信》,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市外流入的党员,流入地党组织也要认真开展调查登记、身份确认等工作,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并把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参加活动。要力争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及时找到所属的党员,每名党员都能及时找到适合参加教育活动的党组织。
四、紧扣强基目标,为先进性教育夯实工作基础
我们要把实施先进性教育与贯彻落实省委“强基工程”结合起来,扎实抓好当前的一系列重点工作,为先进性教育夯实工作基矗
1、进一步抓好市委“1+3”文件的落实。截止8月26日,我们共收到32家单位的汇报材料,各镇和开发区已全部上报,机关部门只有供销社、政法委、统战部、计经贸委、交通局、财政局、团委等7家单位上报了材料。从上报的材料看,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比较好的,像石庄、搬经、常青、东陈、丁堰、柴湾、市供销合作总社、政法委、交通局、财政局等单位,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研究出台相关贯彻落实“1+3”文件的措施和意见。搬经镇针对本镇非公经济蓬勃发展的势头,切实强化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的意见。柴湾镇和市政法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一个规划、三个意见”推进“强基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提出具体目标。东陈镇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镇开展“班子强、农民富、村庄美、风尚好”活动的意见》,争取用3-5年的时间全镇各村(居)达到全面小康水平。丁堰镇积极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责任区活动,以现有行政村为基本区划设立保持党员先进性责任区,为即将开展的“保先”教育活动打牢了组织基矗林梓镇在非公企业中以组建联合支部横向挂靠培养和党委成员联系企业纵向挂钩培养为手段,细化“双培”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部分企业无党员、无党组织的现状。不少单位已启动了试点工作。江安镇党委从有利于发展板块经济、有利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在宁通社区进行社企合一建立党委的试点工作,已经常委会讨论通过,拟于9月份举行成立大会。一类是属于一般的,上报了回报材料,但思路还不够清晰、目标还不够明确、措施不够具体,对“强基工程”的推进停留在浅层次的认识上。还有一类是属于比较差的,虽然上报了回报材料,但应付了事,空洞无物;有不少单位至今还没有上报材料。对于已上报材料,但没有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的,希望会后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并迅速加以落实。对至今还没有上报材料的,尤其是有下属支部的部门,要尽快研究贯彻意见。我们将在近期到有关单位进行督查,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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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骨干培训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