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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211次| 发布日期:04-19 19:45:02 | 单位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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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茂林、溪洛渡两所人少而管辖面积宽的情况,为有效地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快速处置突发性事件,有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经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为茂林林区派出所购买了一辆云u3950警用皮卡车;云u3629警车调配给溪洛渡林区派出所使用;云u3456和云u3840警车以及新购买的一辆追捕警用车由森林公安分局使用。

按照“三基”工作中力往基层使,心往基层想,工作往实理干的要求,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了解决基层办案无相机的实际困难,为莲峰林区派出所、桧溪林区派出所、分局刑侦队各购了一台数码相机;为分局办公室、溪洛渡林区派出所各购置了一台电脑。为加强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实现无纸化办公的要求,我局已将分局和四个林区派出所接入公安金盾网。

为了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素质,我局每年都集中干警到分局进行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先后派出4名干警到楚雄警校进行警衔晋升培训;1名到澄江进行现场勘测技术培训;2名干警到长春进行培训,通过到外地学习和自行组织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

四、打防并举,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为保护好全县的森林资源,我局根据昭通市林业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针对我县一些地方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和非法采伐、毁坏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问题,在全县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代号“飞鹰行动”,对全县32个木材经营、加工场所以及县城内的宾馆、饭店、酒楼、车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运输、非法经营加工木材,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案件进出了打击和治理。共出动警力178人次,其他工作人员83人次,出动车辆60次,“飞鹰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对违法人员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一年来(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共办理刑事案一件,刑事处罚一人;受理林政案件105件,处理105件,处罚123人,收缴罚款98642.42元,收缴木材22.1389立方米,折款11519元;没收青蛙390只、蛇2条,已放归大自然,收缴违法所得200元;办理信访案件5件;其他处罚900元;责令补种树木7083株,全年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1261.42元。

五、全力维护溪洛渡电站绿化区域的生态建设

针对一些违法人员窜入溪洛渡电站施工区,损坏花草树木,偷砍施工区内的林木,致使施工区亮丽的风景遭到破坏。部分违法人员甚至进入施工区林地烧制钢炭,无视防火戒严期野外火的规定,造成严重护林防火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施工区内的正常管理秩序。对此,溪洛渡水电站坝管部于20xx年3月28日正式委托**森林公安进入施工区依法进行管理。**森林公安切实把县委、政府“一切服从于、服务于大电站建设”的号召落到实处,在溪洛渡水电站坝管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与水电武警携手共进,有力地打击了盗伐者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施工区林业治安的稳定。

目前,偷砍林木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施工区的草坪正遭受破坏:一些游玩人员进入溪洛渡电站施工区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乱丢垃圾、随意将宠物带入施工区,粪便随处可见,有的倒在草坪上睡觉,有的坐着聊天,被喻为“**人民的休闲处,三峡公司的难民区”。

对此,为落实国家“十五”规划“西电东送”的重要举措,促进电站施工区的生态建设、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努力构建生态文明,给广大市民创建一个舒适的休闲场所,**森林公安对溪洛渡电站施工区绿化区域制定了管理实施方案。

在七个多月的执勤任务中,全体执勤民警克服绿化区域面积宽、群众不理解配合、交通工具缺乏等诸多实际困难,通过执勤民警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和巡逻管护,如今右岸绿化区域的治安秩序发生了显著变化,过去一度时间游人随意践踏草坪、毁坏树木的现象得到了彻底根治,右岸绿化区域的草坪、树木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为营造溪洛渡电站工程建设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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