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作为社会的窗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对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影响。县委、政府将始终把教育行风建设作为本地区行风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强对教育行风建设的领导和支持,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是学校行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行风建设,认真落实“一岗两责”既要抓好业务,更不能放松行风建设工作。今后对领导不重视,工作失职,行风建设问题多的地区和学校,要实行通报制度,促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要建立健全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的督查制度,把教育行风建设作为经常性督导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评估、评价教育工作和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落实教育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切实加强对教育行风问题的检查。对重点部下、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年秋季开学前,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纠风、财政、公安、卫生、物价、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学校收费情况、执行高中“三限”政策情况、解决困难群众子女上学、学校安全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教育部门、教育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结合本系统、本学校、本岗位实际,坚持不懈地开展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以身作则落实教育行风的各项要求,从点滴作起
,以实际行动树立起教育行业良好的形象,进一步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保障我县经济与社会的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副县长在教育局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