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述职评议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党管干部是党的干部政策和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被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是法律赋予的职权,两者在内容、程序上有所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工作有序,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对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实事求是地肯定述职干部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这既是对述职干部的鼓励和支持,也是对述职干部的鞭策和教育。所以,述职评议有利于党组织更好地了解干部的整体情况,有利于党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有利于推进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第二, 述职评议的内容方法
这次述职评议的内容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述职评议工作有关要求来确定的,侧重于以下四个方面:
1、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其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以及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2、履行职责: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做好三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情况,以及实现任期目标的情况和主要政绩;
3、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4、廉洁自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法规与制度的情况。
根据主任会议的研究意见,述职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准备阶段。常委会召集述职评议对象谈话,明确述职评议的目的要求。述职对象自己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初稿形成后,组织述职干部向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报告任职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述职报告在常委会会议评议的十天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在述职评议动员会上的讲话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