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资源整合,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继续实行各地各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市、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和领导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计划生育相关职能,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主动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要加强农村计生工作领导,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加强计生管理。加大城镇机关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坚持主管部门和属地社区共同管理,健全管理网络,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综合治理,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问题。要坚持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纪委、监察、卫生、药监、公安、计生等部门,要开展b超孕检、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的执法大检查,深入开展打击“两非”和其他破坏性别比案件的专项活动。民政部门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登记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综合治理遗弃婴儿行为。政法部门要大力支持计生部门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妨害、破坏计生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市人民法院要继续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对违反计生政策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公安、工商、卫生、劳动、城建、房管等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管理和服务时,要认真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工商、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核查违法生育对象的收入水平,依法对名人、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出生人口的控制和管理,强化生育审批监督,严格执行生育政策,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重大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突出机制创新,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一是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对流动人口实行双向管理,继续尝试和扩大试点,促进流动人口集中地协作点建设,逐步形成管理联动、服务联同、信息联享的管理服务新格局。二是创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突出工作重点,精简考核指标,减少集中考核次数,改进考核方式,加大平时抽查、信访调查和举报核实力度,提高瞒报、漏报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完善责任目标管理。三是创新社区计生管理和服务体制。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条块结合,居民参与,社区服务”新体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民政、公安、房管、城建等部门要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着力消除社区计划生育管理“盲区”。四是创新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坚持依法管理和村民自治并重,逐步形成以乡镇政府为指导主体、以村民委员会为实施主体、以全体村民为自治主体、以村级计划生育协会为推进主体的村民自治格局,提高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严格兑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五是创新技术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明确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以钱养事”服务范围、项目、标准和结算办法,将“以钱养事”经费直接拨付到计划生育服务站,保障基本工资的发放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续保,确保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人员的稳定和网络健全。开展“十佳技术服务能手”评选活动,逐步建立有保障、有考核、有奖惩的工作责任制。
www.yf1234.com(四)突出服务提升,加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要加大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留守家庭”的扶助力度,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确保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到位。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各部门要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子女入学、合作医疗、低保、救助、土地承包等方面予以奖励和优惠;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扶;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给予治疗,免费为再生育子女的绝育对象实施复通手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继续筹措“关爱女孩专项资金”,努力解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后顾之忧。推进生殖健康服务,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认真落实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指导群众及时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三大工程”,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计生、卫生、民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农村适龄青年参加免费婚检。完善基层计生协会的组织建设,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通过广泛的关爱活动,真正让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在经济上有扶助,在生活上有保障。
市长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