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创新型桂林。深入开展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加快实施《桂林创新计划(20xx—20xx)》和科技“355工程”。扶持企业申报专利、争创驰名商标和国家、自治区名牌,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创建2家国家级、4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提高开放合作水平。主动融入泛珠三角“9+2”、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等多区域合作。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坚持大招商、招大商,加大“央企入桂”、“百企入桂”工作力度,健全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价考核机制。深化“大兑现,大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项目履约率、开竣工率、资金到位率。争取全年实际利用外资2.22亿美元以上,引进市外境内到位资金突破300亿元,引进亿元以上项目30个。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加快桂林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拓展东盟等新兴市场,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7.80亿美元,增长11%。
(八)科学保护环境,提升生态桂林建设新水平
以建设生态山水名城为目标,以保护漓江为重点,加强生态建设,抓好节能减排,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步伐。
优化漓江流域生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科学保护漓江”重要批示精神,积极推动《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尽快出台。研究探索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基金试点。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组织实施《桂林生态市建设规划》,抓好《桂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落实。全面开展造林绿化,实现人工造林34万亩,掀起新一轮植树造林高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继续实施沼气池建设工程,新建沼气池1.25万座,可建池入户率超过78%。
扎实抓好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继续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强化对污染源在线监控和监督性检测,促使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抓好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完成各县和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提升医疗废弃物处置水平。积极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推广绿色建筑,强化新建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积极争取列入“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九)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创和谐桂林建设新局面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就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管理,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稳定基本就业形势,全面实施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34万人次以上。扎实推进劳动仲裁执法,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5.8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4万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5.5万、26.6万、24.8万。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继续实施中职学生各项资助政策。积极支持驻桂林高等院校、市卫生学校、市交通技校新校区建设,做好临桂新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推进培智、聋哑、七中三校搬迁工程建设。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扩大医疗救助和医疗惠民范围。完成7所国家标准县级医院、18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建立“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
不断完善社会管理。健全基层自治机制,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建立和完善政府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积极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大力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争创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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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