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部委员会主要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党员大会决议,研究决定本支部的日常工作,对需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和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等)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等。
四、支委会在讨论和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五、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存档备查。
党小组会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党小组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指示和决议贯彻执行。
一、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召集,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
二、小组会的内容一般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的具体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如: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支部候选人等。
党课制度
为有效地提高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党员的思想文化素质,党支部必须坚持上好党课。
一、党课每季组织一次,由支部组织、宣传委员召集,全体党员参加。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党课以《党章》《准则》、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基本教材,也可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党内思想实际选学有关学习材料。
三、上党课要有规划。支部委员或党课教员分头备课,按时讲授。
四、党课教育的形成应灵活多样,可先讲课后讨论,也可先自学后讨论,提出问题,然后有针对性的讲课。避免念、听、散,提高党课质量。
五、有条件的单位,可把经常性的党课教育同轮训党员结合起来,有的单位党员流动性大,人员分散,可采取一次党课多次讲,或培训骨干分组讲。
六、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推迟和占用规定的学习时间,对不能按时参加上课的党员,要组织补课。
七、党课要有记录和讲授提纲。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每年底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分评议支部工作、支委会工作和党员三个层次进行。
三、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对党支部、支委会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及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
四、评议采取自评、党内互评、党外群众或群众代表评议、党支部综合测评方式进行。
五、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进行。按照新时期党员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评议,对不合格党员,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六、党员和群众在评议中对党支部、支委会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做出答复。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着重检查解决能否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建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决策;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等。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准备工作,决定召开会议前一周通知参加会议的所有成员,以便做好准备,保证会议质量。
四、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三级联创”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