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扬帆学习网文档中心范文公文写作规则方案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浏览次数: 921次| 发布日期:09-07 11:41:01 | 规则方案
标签:活动方案,活动策划,施工方案,http://www.yf1234.com 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国税机关可以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对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各区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信访工作办法,并报市局备案。
       第五十条  本细则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原《xx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上一页  [1] [2] [3] [4] [5] 


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