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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工厂类)

浏览次数: 714次| 发布日期:09-06 21:15:09 |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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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 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它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它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 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它违法行为的;

     3、 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 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 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 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 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 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 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 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 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 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 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

     门卫岗位职责

     一、 严格执行本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 负责发放全厂报纸、信件、电报及各类杂志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

     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凭介绍信入厂,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物资出厂要一律凭出厂证,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厂办公室处理。

     六、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厂办公室处理。

     七、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办公室查处。

     八、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九、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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