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好民主生活会。每学期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相互评议,指出问题,促进提高。
3、建立廉政述职制。每学年校级领导在全体教工会上作一次廉政述职,并接受评议。评议满意率不及50%以上者,要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书记、校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执行校务公开制度
按照学校制定的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凡涉及收费、招生、学籍管理、基建修缮、大宗物资采购、教职工及学生奖惩、教职工人事工作、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和学校领导干部重要事项等均应向社会或全校师生公开。
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推荐、教职工人事安排、教职工奖惩、招生、大宗财务开支、基建修缮、大宗物资采购、学生奖惩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决定。
七、创建节约型学校
学校接待、物资采购,都要履行审批程序。个人或部门不得违规或超标接待客人。
小学党支部创先争优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