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担保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附1.
附表
┌──┬───────┬───────────────────────┐
│(1) │租赁物件(制造 │ (详见本合同附件第 号购买合同) │
│ │厂) │ │
├──┼───────┼───────────────────────┤
│(2) │卖方 │ │
├──┼───────┼───────────────────────┤
│(3) │交付地点 │ 港(详见本合同附件第 号购买合同所规定之 │
│ │ │ 目的港) │
├──┼───────┼───────────────────────┤
│(4) │租赁物件设置场│ │
│ │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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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