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足三个基点优化林业发展环境
1、立足依法治林,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林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林地限额管理,严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关,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继续开展林地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大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的督办力度,强化对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的打击。加大对野生动植物和林木种子资源的保护管理,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进一步完善公益林管理档案,规范公益林置换行为,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全面实行公益林补偿“一卡通”制度。二是突出抓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案件审核把关制,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林业执法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积极开展区域性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非法征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加强协作,形成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突出抓好林业法制宣传工作。结合义务植树造林、森林防火以及林权流转、林木采伐、林地审批等林业工作,利用讲座、培训、墙报板报、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林业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森林法》、《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
2、立足机制创新,推进林业改革发展。一是深入推进林权配套改革工作。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相关制度,为林农再生产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推进林地流转,鼓励林农将林地以出租、转让和承包等方式流转给公司、大户造林,解决林农“有地无钱”和公司大户“有钱无地”等制约林业快速发展等机制不活的因素。规范资源流转行为,认真落实《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集体林地和林木未经资产评估不得进行招标拍卖和转让,加大对非法流转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所有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在交易中心内进行。二是改革木材采伐管理方式。调整采伐管理方式,在非林业用地上营造的林木,以及苗圃地内人工播种或扦插的苗木不纳入限额管理。简化采伐审批环节,实施更加简便、有效的采伐指标审请、发放和监管模式。三是改进林业服务水平。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行为,打造“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型机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强化林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延升服务触角、拓宽服务对象。
3、立足总量提升,挖掘林业发展潜力。一是加大林业争资争项力度。紧紧把握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战略机遇期,以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为切入点,立足瑞昌林情,选择重点领域,特色领域,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分口落实责任,跑“部”进“厅”,积级向上级争取林业工程项目。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社会办林业进程,引进有实力的公司通过建立工业原料林基地的方式投资我市林业,以大招商推进我市林业大发展,扩大全市林业经济总量。注重培育造林大户,通过奖励、补助、免费提供苗木、优先安排项目用地等办法,鼓励群众、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外出务工人员参与造林,吸引民间闲散资金参与林业建设。强化招商措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创新方法,开拓思路,发动林业干部职工投身招商引资工作中来,力争全局招商引资工作有新突破。三是加大林业产业发展力度。加快林业结构调整,将生态建设与促进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产业化发展的要求,选择经济效益好、生长周期短的树种作为造林苗木,重点发展杨树、光皮树、油茶等经济树种,力争通过20xx年的建设,使我市杨树面积达15万亩,光皮树面积达5万亩,油茶面积达3万亩,500亩的林业基地达10个,努力实现“山变绿”与“民致富”双赢。四是加大“两园”建设力度。以保护有植物王国里的“活化石”之称的南方红豆杉为重点,做好“瑞昌市南方红豆杉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在进一步完善保护区内基础设施,提高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加大申报力度,力争挤身省级保护区行列。以打造全市人民休闲的好去处为重点,围绕龙泉寺和红卫水库区域,抓紧龙宫园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做好划入公园内的山场和有关设施、建筑的流转、移接工作。
2017年林业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