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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民减负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453次| 发布日期:04-19 20:01:57 | 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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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严格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政策。20xx年是国家对种粮农民实施补贴的第七年。粮食直接补贴在补贴的规模、资金发放时间上都发生了变化。针对新的变化,我县坚决实行 “五个统一”、“九个严禁”,把好政策落实关,确保了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到户。“五个统一”,即统一补贴品种,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的品种定为水稻、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的品种为早稻、中稻、晚稻;统一补贴对象,粮食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的对象为我县所有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含**经济开发区、原种场、种畜场、园艺场、库区);统一补贴办法,20xx年粮食直接补贴面积以20xx年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统一补贴标准,粮食直接补贴的标准为14.85元/亩,水稻良种补贴标准为早稻10元/亩,中稻15元/亩,晚稻15元/亩,小麦良种补贴标准10元/亩,玉米良种补贴标准10元/亩,棉花良种补贴标准15元/亩,综合补贴标准为51.4元/亩;统一补贴发放形式,粮食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一律以存折方式发放到户。“九个严禁”,即严禁违背政策搞平分,严禁抵扣税费,严禁抵扣债务,严禁划转,严禁迟拨迟发,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打白条,严禁弄虚作假冒领,严禁镇、村干部代领、代发。通过采取上述措施,20xx年全县粮食直接补贴资金1973.16万元,良种(早稻、中稻、晚稻、小麦、玉米、棉花)补贴资金 1846.53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6829.66万元,全部由包村财干以存折及时发放到户,使党的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
  3、严格“一事一议”管理。在“一事一议”筹资的管理上,我县坚持“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控制上限,严格程序”的原则,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形成会议纪要,并由80%以上的农户签字认可,报镇审核,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文件直接批复到村。20xx年全县共批复“一事一议”筹资508.82万元,人平14.7元,主要用于水利、村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资金收取统一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一事一议”专用收据,并严格票据领用、审核、结算手续,实行以票控费。同时实行常年检查,年终审计,唱票通过,张榜公布,据实结算,使“一事一议”筹资得到全面规范。
  4、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意见》,我们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以群众恳谈会的形式统一思想,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积极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全县审批投工投劳数额166.09万个,劳平10个。同时,我们针对基础设施建设群众直接投工投劳效益低、效果差的实际,允许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以劳折资。以劳折资严格按照村委会提出的方案,逐户征求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减负办审批后方可执行。通过发挥基层组织的引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改变了过去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统揽包办、农民被动投劳的做法,初步建立起了农民自愿参与、村组自发组织、政府协调服务的有效模式。
  5、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今年,我县被确定为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思路,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村级公益事业兴办难的问题。一是成立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二是建立了奖补工作制度。主要有《**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暂行办法》。三是认真开展项目的实施。根据鄂农综改办[20xx]28号文件要求,全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村232个、占全县村数的56.9 %,实施的项目250个,财政应补贴资金880万元。目前已将省预拨的财政奖补资金343万元全部下拨到镇。已动工项目186个,占74.4%。全县各村应自筹资金1345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1205 万元。已筹资 439万元,占应筹的32.6%。一事一议资金已收取337万元,占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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