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事故调查组。负责现场的封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负责参与相关部门的取证和调查工作。
4.2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4.2.1幼儿园接到报告后,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长或副指挥部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4.2.2相关小组按要求立即进入应急救缓状态,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和疏散,并适时向公安,卫生等部门请求救缓。
4.2.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2.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4.2.5时间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4.2.6开展事故调查。
4.3应急救缓主要工作程序
4.3.1事发后立即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其他学生。
4.3.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120急救进行求助,同时向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4.3.3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准确真实地向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4.3.4在应急救缓中,幼儿园应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受伤害学生,及时告知其家长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做好安抚工作。陪同学生家长前往卫生机构慰问受伤害的学生。
4.3.5幼儿园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和各种证据,包括人证,物证(含文字,声像等材料等),避免事故现场遭到人为破坏,积极配合公安,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按公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据。
4.3.6落实教育,公安和卫生部门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3.7幼儿园及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通报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处理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化解矛盾,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思想情绪稳定。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