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专项督查。县效能办组织对省、市效能办转办投诉件、县委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县领导批办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督查工作,维护()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把督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年终绩效评估的政令畅通指标扣分的依据。
今年对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实行和完善相关的评估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记入台账予以扣分。通过工作台账,强化日常的绩效监督检查,淡化年终集中考评,使绩效评估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绩效评估工作的台账主要有:《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企业对部门执法情况反馈单》、《重要投诉件办理情况扣分表》、《专项效能督查情况通报》、《监督员明察暗访情况通报》、《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出刊情况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情况表》、《部门办理投诉件和群众意见、建议回应情况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单位考评表》等。
绩效评估结果汇总公式:指标考核得分×50%+公众评议得分×50%+ 业绩突出奖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最高扣5分)
四、结果运用
1、根据汇总结果,考评总分达到标准分的70%以上才能获得评奖资格,由高到低取前6名给予奖励。
2、奖励办法:设第一名1个,奖励1.5万元;第二名2个,各奖励1.2万元;第三名3个,各奖励0.9万元。被评为后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绩效问责(实施细则附件2)。
五、工作步骤
1、5月底前,县直各单位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中的单位主要职能、年度工作任务、年度创业竞赛任务等三级指标进行细化,并向县效能办报送。各单位要建立绩效评估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员,按考核表内容制定工作落实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2、县效能办不定期地组织县效能监督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和工作业务指导;
3、年底前各单位按考评表内容向县效能办如实报送年度绩效评估自评情况报告及自评表;
4、年终,浦城调查队完成对县直单位公众评议工作。县效能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估的察访核验工作;
5、县效能办将年度各单位绩效评估情况汇总,报送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先进单位和后进单位。
六、组织领导
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县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委副书记、县政府陈国发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陈建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姚少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锡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小宁,县政府办主任刘军及县效能办主任祖永建任副组长;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综治办、县委编办、县政府办、法院、监察局、效能办、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外经贸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局、统计局、调查队、环保局、安监局、信访局等有关工作目标及数据采集的责任单位和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刘军,副主任王飚、祖永建、胡金璋、李水兴、林锋、郭坤炎、吴成云、徐献麟、刘洪斌、林莉,工作人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县委农办、县外经贸局、财政局、效能办等部门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由单位绩效办牵头,有关股室配合,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绩效评估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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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