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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创满意活动典型事迹

浏览次数: 572次| 发布日期:09-07 10:49:33 | 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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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过程中,该院干警坚持为国家和人民负责,不是简单的打击破案,而是进一步研究导致犯罪的原因,从法律的角度研制并施行了预防措施,采取发放检察建议和举办法制讲座、上法制课的办法配合办案标本兼治。仅开展“创满意活动”以来,就举办法制讲座、上法制课8次,发放检察建议11份,得到了受损失单位和群众的好评。

  热情服务,与民连心

  凡到过**区检察院的人,都会发自肺腑地评价:到**区检察院不存在“门难进、人难找、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该院对内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对外提倡的是为群众服务和奉献精神。**区检察院实行首问负责制。凡是人民群众来该院咨询、办事,被问到的第一个检察干警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者必须热情接待,问明事由,是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解答或办理;不是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负责安排到有关领导或职能科室,做到分工不分家。

  控申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每天都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检察机关的形象,信访接待工作做得好与坏,则直接影响到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程度。**干警们用实际行动不断实践着自己的诺言:以礼待人,以情感人,以理动人,以法服人。三年来,**区检察院妥善处理了集体上访16件,不但无一投诉,而且满意率达百分之百。由于接待工作突出,该院连续三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今年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为了真正实现“为民服务”,该院不仅加强了接访工作,而且广泛开展了走访、寻访、回访工作。自三月份至今,全院干警共走访、寻访、回访群众2000余户,发放“创满意”活动公开信、走访调查登记表、“检务公开”手册共5000余份,收集意见500余条,为群众解决问题和困难近100起,以实际工作践行了“创满意”活动要求,体现了“创满意”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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