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以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促进民主管理建设。在活动中增强与发挥“零距离”服务先进典型的示范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造福于计划生育家庭,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三、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计外生育大有反弹之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压力越来越大。目前我镇的低生育水平主要是依靠前几年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和“严管重罚”等一系列社会强硬措施打下的基础,现在想通过服务和奖励扶助来实现这一目的,广大群众还不能及时扭转过去的思想,认为是计划生育管理比前几年松懈了,个别生育政策的调整,群众误认为是政策放宽多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七个不准”、“五条禁令”是好政策,但群众却认为想超生,强生现在有了机会,同时村级干部在计划生育管理上措施弱化,认为邻里左舍只有一个女孩,想生个男孩,传宗接代无可非议,自己受点处分,也不能落群众的骂名,因此,对计生工作能拖就拖,能躲就躲,能瞒就瞒,村梗阻现象大有抬头之势。
2、大量增加的流动人口使管理难度增大,也至使隐婚逐渐增加。市场经济的开放搞活,加之我镇党委政府大力提倡农民外出务工,农村大量已婚育龄妇女摆脱了家庭的束缚,纷纷外出务工。但夹杂其间的也有不是以务工
为目的,而是以生育为目的外出,办理流动人口证明后外出,有的甚至不外出,居住在亲戚朋友家,从假证贩子手中购买假的检查证明,送到村干部手中作为检查依据;还有的由于政府鼓励外出务工,不办理流动人口证明,各省又不能统一,有的省份城市不办理流动人口证明也能在其境内务工,更不向我计生管理部门邮
寄任何检查证明,使计生管理部门无法对这部分人进行管理服务。今年以来,我镇在计生服务站办理流动人口证明外出务工的已婚育龄妇女,有 609人,其中只有800余人在十一月份双月服务期间寄回了检查证明,据不完全调查统计,尚
17 人没有办理流动人口证明外出务工。外出务工人员大量增加,也使一些未婚青年在外地不领取结婚证明即同居生育,还有的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不举行婚礼。例如房村3例,王庄2例。出外务工,不参加双月服务,计生站和村级对其婚育现状不能及时了解,不能发放生育证。至使隐形婚姻逐渐增多。房村3例,现已纳入正常的双月服务的范围。
3.依法行政存在不足和欠缺。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计生条例及“七个不准”“五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但是,在对群众的计外孕中管理及产后征收社会抚养费方面却突显不足和欠缺,对躲避计划生育管理人员仅仅依靠合同的约束,出现了很多尴尬局面,计外孕期间找到当事人,有的也无能为力,不能使之落实终止妊娠手术,计划外生育后,社会抚养费征收不上来,虽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都雷声大,雨点小,还不如镇村两级干部多做工作如挤牙膏般征收社会抚养费,计外生育的一些难缠户都说:“政府能拿我怎么样,社会抚养费一分不缴都行,最多不就是局子里蹲上几十天,不准打骂,不能关亲属,计生站又算什么……”。
4.计划生育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计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几年来,镇级财政相当困难,即使能给一些计划生育经费,也是杯水车薪,既不能满足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应得的待遇,更不能满足依法兑现独生子女奖励优惠政策,镇一级“无钱办事”的问题十分突出,村级“无人办事”的问题也比较严重,凡此种种,都需要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解决,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待遇问题已成为需要政府解决的当务之急,不然,镇级计生工作队伍将会被饿得无人办事。同时,没有经费,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开展,对育龄群众的各项服务都无从谈起。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将会严重威胁我镇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的执行。
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