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双腿,小红艳于是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方式。
钱礼明说,最难过的是红艳刚出院的头两年。她一度甚至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三番五次要妈妈给她买裙子、买靴子。我们又不能直接告诉她你不能穿,便只能背着女儿落泪。她很少连续一个月不生病,一发烧就是39度以上,每次上医院,都是三四百,三四百。以前她活泼好动,出事后变得沉默寡言,喜怒无常。有人来看她,她就用手捂着脸,从指头缝里看着客人。吃饭时一不顺心,便摔筷子摔碗,我和她妈妈也只能忍着……
起初,家人用一块皮革绑在她身体的下面,她整天动弹不得,消化就不好,经常便秘、肛裂。有一天,外公看到篮球,忽发奇想,便用剪刀把篮球剪开一圈,然后将小红艳的身子“插”下去,又给她做了一副木把手。小红艳用木把手杵着地,支撑着身体前后挪动。较之皮革,篮球不用绑,也不会掉土进去,方便又卫生。她从此开始了用篮球行走的生活。
一个活泼好动的女孩,一个本该穿着花裙子、和小伙伴嬉戏打闹的女孩,就只能终日呆呆地坐在篮球里。她很少出门,她害怕那么多或悲悯或好奇的眼神盯着她,就像在看一个不知名的小动物;她很想和小伙伴一起玩,但没有小伙伴来找她,她也跟不上小伙伴兔子一样的脚步。爸爸怕她孤单,就给她做了一把弹弓挂在脖子上。但她从没有用弹弓瞄过任何一只小鸟,他怕小鸟和自己一样受伤……
4年来,她用烂了8个篮球
2010年夏天,7周岁的小红艳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进入本村庄上小学读书。每天,爸爸背着她来到学校。她的课桌位于教室邻近门口的最前排,椅子是父亲为她特别焊制的,安了扶手,铺着厚厚的棉垫。上课时,她便脱去身下的篮球,与木把手一起放在课桌下。下课了,别的同学都出去玩,她通常就静静地“蹲”在椅子上。每次上厕所,都是老师或同学抱着她去。放学后,爸爸又来接她。她像半截口袋吊在爸爸的背上。校门外宽敞的场院上,高大的桉树下,同学们在轻松地奔跑、欢快地嬉戏,她多想让爸爸把她放下来,和同学们一起奔跑、嬉戏,但她只能静静地爬在父亲的背上,借着父亲沉重的脚步,从他们中间静静地穿过……
父亲有时来不及接她,她就自己坐着篮球回家。离家300多米的距离,她歇歇走走要花上半个多小时。因为常年套在篮球上,小红艳的屁股经常被磨得起满了血泡。4年多来,小红艳用烂了8个篮球。
她的残疾是父母心中没法愈合的伤口,尤其是想到她的将来。眼看就九岁了,已经上小学二年级,身体在不断长大,篮球怎能承载她以后的人生路?
爱心在她身边围绕
小红艳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
事故处理完毕后,陆良县交警部门并没有忘记小红艳,经常到家里去探望她。2002年9月,在云南交警总队主办的"平安是福"交通安全宣传大型图片巡回展上,由曲靖市交警支队报送的“篮球女孩”的录像片,成为这次展览上最令人揪心的镜头,许多人看到这个用篮球走路的女孩,都哭了。她的状况,也成了云南省交警总队的领导的心事。
随后,省交警总队宣传处副处长朱素梅,带着总队长马继延写给小红艳父母的亲笔信、总队民警8000多元捐款和一台彩色电视机来到了小红艳的家。她给小红艳带来了衣服、电子琴、学习用品和许多图画书,也不忘带来两个新篮球。
小红艳当时就打开了一本《看图识字》。朱素梅指着其中的一幅人物图画,问她:"这是谁。"小红艳说;"男的。"朱素梅说:"这是‘爸爸’。你一定要读书,读书才能识字。"原来,当小红艳六岁时,父母曾将她送到学校读书,学校见她的情况太特殊,没有接收。朱素梅这次来,就是按照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朱建义、交警总队总队长马继延的要求,协调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减免学杂费用,让小红艳进入本村的小学读书。
长在篮球上的女孩小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