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 解除与恢复受苦功能检测:检测人员向中心发送撤防报告,触发相应防区的入侵探测器,报警控制器不应发出报警;检测人员向中心发送设防报告,触发相应防区的人侵探测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报警。
3.6.6 延迟报警功能检测:
(1)检测人员按动室内外出延迟按钮,外出延迟指示灯亮,同时计测外出延迟时间,未达到预定值时,人体移动时,报警控制器不产生报警信号;达到预定值后,人为触发人侵探测器,探测器产生报警信号。
(2)调节进入延迟电位器,或输入编码数据,检测人员在延迟时间内进入警戒区,报警控制器不产生报警信号,同时计测延迟时间。进入延迟及固定外出延迟应符合设什要求。
3.6.7 稳定性检查:应符合本标准3.2.6的规定。
3.6.8 主控设备应能所有的防盗事件如布撤防、报警、报警用户的取消等事件进行记录和查询。
3.7 巡更系统检测
3.7.1 离线式巡更系统数据传输功能的检测:将已经采集了巡更钮信息的采集器通过数据传送器传输至主机中,应能正确实现进行显示巡更钮信息。
3.7.2 在线式巡更系统实时报警功能的检测:分别模拟巡更人员对巡更点漏检、提前到达及未按时到达指定巡更点,控制主机应能立即接收到报警信号,并记录巡更情况。
3.7.3 模拟改变在线式巡更系统的巡更路线,并进行实时报警功能的检测应符合工7.2的要求。
3.8 公共广播系统检测
3.8.1 在中央控制室进行选区广播及强切转换检验,控制功能应正常,音质应清晰。
3.8.2 线路衰减测量:自中心机房至最远端扬声器问的线路衰减应小于ldB(1000Hz)
3.9 车辆出人管理系统检测
3.9.1 系统功能检验:
(1)月租卡、储值卡的检查内容宜包括:发卡、入口控制机的操作、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停车、出口控制机的操作、出口处自动道闸升起、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卡的使用情况查询及挂失。
(2)临时卡和特种卡的检查内容宜包括:取卡、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停车、收费、打印票据、出口控制机、收卡、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口落、卡的使用情况查询及挂失;
(3)上述两项的功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3.9.2 系统统计功能检测,宜实现车辆进、出场情况、场内车辆情况、收费情况、IC卡发行情况的查询;并宜实现日报表、月报表及年报表的打印。
3.9.3 脱网运行功能检测:出、入口控制机脱网运行,进出车辆10次,系统正常工作。
3.9.4 系统技术指标检查,主要包括:
(1)读写速度检测,宜≤0.2s;
(2)读写距离检测,宜≤25mm。在距离出、入口控制机读写区域前0,5,10,25mm处用卡以均速晃过读写区,要求读写功能应正常。
(3)道闸升降时间检测,宜满足系统设计指标。
3.9.5安全能力检查
(1)卡的安全性能检查,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未进先出;
--已出场的卡再重复出场一次;
--临时卡未交款先出场;
--临时卡交款后在超出规定的时间后出场:
--进场车和出场车的车牌号和车型不同,但使用同一张卡循用于配置了图像对比系统和车型识别系统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其功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道闸的安全性能检查,在道闸下放置一物体,道闸应不能够放下。
3.10 安保管理中心检查
3.10.1 直有专用房间,并配置不少于两种的通信手段。
3.10.2 室内环境宜满足以下要求
(1)室内温度宣为16-28℃,相对湿度:20%~80%。
(2)宜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其架空高度不低于0.15m;各类导线直在活动地板下线槽内敷设,电源线与信号线间应采取隔离措施。
3.10.3 机房内应配备有效的灭火消防器材。凡要求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和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性能良好。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