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木质地板
8.2.1木质楼地面的材质、构造以及拼花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木材的含水率应不大于12%。
8.2.2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征求用户的意见,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着光线铺设。木地板与墙之间应留10毫米的缝隙,并用踢脚板封盖。
8.2.3木质板面层必须铺钉牢固无松动,粘接牢固无空鼓,表面刨平磨光,无明显刨痕、戗茬和毛刺等缺陷。
8.2.4木板面层,板间隙基本严密,接头位置错开;拼花木板面层接缝对齐,粘、钉严密。无裂纹、翘曲,表面洁净无明显色差。
8.2.5木质踢脚线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8.3塑胶地板
8.3.1铺贴塑胶板面层用的胶粘剂,应根据基层材质和面层使用要求选用。基层必须平整、坚硬、干燥无油脂。面层应平整、光滑、无裂缝、色泽均匀、厚薄一致,边缘平直,面层内不得有杂物和气泡。
9、涂饰工程
9.0.1涂料的品种、颜色、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现行标准。
9.0.2腻子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9.0.3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漏刷、脱皮和斑迹,清漆木纹清晰,大面无裹棱、流坠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
9.0.4乳胶漆严禁脱皮、漏刷、透底,大面无流坠、皱皮,表面颜色一致,无明显刷纹。
9.0.5刷(喷)浆严禁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刷纹通顺,喷点均匀、门窗灯具洁净。
10、软包工程
10.0.1软包(锦缎、皮革)面料和填充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软包工程的防腐、防火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10.0.2软包工程的木框、衬板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钉粘严密、牢固,不得松动。
10.0.3软包制作尺寸正确,棱角方正,填充饱满、平整,饰面松紧适度。
10.0.4软包安装平顺,紧贴墙面,色泽一致,接缝严密,无翘边和褶皱。
10.0.5软包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拼缝处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
11、地毯工程
11.0.1地毯的品种、材质、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11.0.2基层必须平整、干燥、清洁、无油污。
11.0.3地毯应固定牢固,毯面平整、不起包、不凹陷、不打皱、不翘边,拼缝处密实平整、图案连续、绒面顺光一致,表面干净、无油污损伤。
11.0.4地毯收口合理、顺直,收口压条牢固。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