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 员工应首先将其意见告知其直接上级。
6.3.3 如直接上级无法解决或员工对该上级的意见仍不满意,则应将其意见书面递交二级主管,并抄送人力资源部主管。
6.3.4 如果员工觉得其意见未被充分听取或有效措施未被实行,则有权将问题直接提交人力资源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将协调各方解决。
6.3.5 最终处分决定一旦作出,员工必须在处分决定上签字确认,如员工不签字,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人员将以挂号信或其他法定形式送达员工,处分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6.4 任何处分决定均须归入员工在企业的内部档案中,并可根据员工的表现决定是否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四章 解 聘
第一条 终止合同
1.1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2 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 天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订合同。未接
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 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定意向,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
1.3 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不符合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政府规定持证上岗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本公司合营期满;
1.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 天通知员工:
。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绩效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有重大隐瞒及虚假申报的;
。不能或不愿服从公司正常调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 天通知公司:
。公司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员工难以接受的。
第二条 协商解聘
2.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2 如员工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如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第三条 辞退性解聘
3.1 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且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或
按B.C 省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3 因公司缩减业务范围或因公司经营条件或管理方针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依法裁减员工人数。
第四条 辞职性解聘
4.1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职工可提出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职工被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公司未按照薪酬政策支付员工薪金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2 员工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1 对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如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6 个月通知公司。
4.2.2 不遵守以上程序员工,赔偿公司本人离职当月一个月工资。情节严重的属“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公司将其行为记入其人事档案。
4.2.3 凡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该月合同工资暂不发给,待离职手续完成后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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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超市公司员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