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员工应当按照部门主管制定的工作时间表进行工作和轮休,拒不遵守的员工将作旷职处理。
第二条 特殊工时
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司还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第三条 加班
3.1 根据BC 劳工法有关规定, 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3.1.1 员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时数须经由部门主管在 ” 加班审核表 ” 上签字后方可确认。
3.1.2 申报加班的最小单位为1 小时。
3.2 .员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 员工加班,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3.2.2 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调休;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将在3 个月内安排调休。
3.3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不再执行加班制度。
3.4 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办公室管理人员,未经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时间的延长。
第五章 考 核
第一条 考核的类型
本公司员工的考核可分为考勤与考绩。
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1.3 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转正、升迁、调薪、核发年终奖金及惩处的依据。
第二条 考勤制度
2.1 员工应每天打卡以记录出勤时间。
2.1.1 员工在到达公司后或离开岗位前应着制服打卡。
2.1.2 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并扣除相应工资。
2.1.3 任何员工不得代为其他员工打卡,否则将被视为较重违纪行为。
2.1.4 员工应对考勤卡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 应立即前往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办。
2.1.5 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外出办事而不能进公司的,应该事先填写“外出工作时间表”并由部门主管签字,回公司后应即将“外出工作时间表”交人力资源部确认。
2.2 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2.2.1 工作时间开始后15 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2.2 工作时间终了前15 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2.2.3 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 分钟到4 小时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4 个小时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 天论;
2.2.4 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15 分钟,也以旷职半天论;
2.2.5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职处理;
2.2.6 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
2.2.7 旷职期间,工资不发;
2.3 公司将根据考勤纪录实行奖惩, 具体办法参考第十三章
2.4 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 考绩制度
3.1 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3.1.1 试用考核:由部门主管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予以正式录用。
3.1.2 年终考核:每年年底执行。由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后,呈人力资源部总评。
3.2 考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等。
3.3 考绩可分为以下等级:
。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组织、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改进;
。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后仍未改善;
3.4 考绩结果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属“不能胜任工作”。
3.5 考绩工作由主管、经理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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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超市公司员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