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或非法占有客户、公司或其他员工的财物,无论价值多少;
。向公司的竞争者或其他任何机构泄漏保密信息;
。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携带枪支、炸药或其它危险物品;
。未通过计算机跟踪而变动价格标签;
。偷窃、涂改、伪造公司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及重要文件;
。污辱、袭击顾客,工作态度恶劣;
。污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上级、同事;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客人财物或他人财物;
。聚众怠工、造谣生事、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
。在社会上违法乱纪,被收容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
。在一年内员工如犯有一次一般违纪行为和一次以上较重违纪行为;
。在一年内员工犯有二次以上较重违纪行为;
4.2 如犯有严重违纪行为,员工将被勒令暂停工作二日,在此期间工资不发,公司将于调查后作出最终决定。
4.3 如经过公司调查,员工的严重违纪行为无正当理由,公司将立即辞退员工,并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第五条 失职行为
5.1 以下行为构成一般失职行为:
。在工作时间内谈天、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或其他怠忽职守,而致使生产工作受到损失者;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和程序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泄露商业秘密;
。 丢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时汇报;
。在售货区、实验室、仓库、洗手间、更衣室或接待室吃任何食物;
。未经许可启动或操作公司的车辆、机器或设备;
。员工损坏或遗失公司财物,拾到物品不处理、不上交,据为己有;
。上班时服装或制服不整洁;
。管理人员的失职行为(如对下属的过失行为不处理、不报告被检举揭发);
。当班睡觉、下棋、玩牌、玩电脑游戏;
。重要岗位工作时违反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即使尚未酿成事故;
。无故脱岗达一小时以上;
。遗失公司重要资料及物品;
。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的其他过失;
。员工违反从业常识造成损失或违反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岗位职责造成公司成本、利润、资金财产等损失;
。其他因过失而损失公司财产的行为;
5.2 以下行为构成严重失职行为:
。凡上述 5.1 失职行为造成公司损失额达到 1000 元或以上,构成重大损失;
。凡营私舞弊或个人过失造成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3 一般失职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5.4 严重失职造成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
第六条 惩处程序
6.1 任何违纪处分,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6.1.1 口头警告,由部门主管决定,并填写“违章违纪单”,交人力资源部留存。
6.1.2 书面警告,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决定。
6.1.3 辞退决定,由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作出,由店长或区经理批准。
6.1.4 如对员工进行书面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应及时将所有的证据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6.1.5 如对本员工手册中未作直接规定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不论该行为的严重性如何,应事先征求人力资源部的意见。
6.2 员工在受到第一次违纪处分后,12 个月内如再有处分,则受到累计升级的处分如下:
。一般违纪 + 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
。一般违纪 + 较严重违纪=严重违纪;可立即辞退员工,并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较严重违纪 + 较严重违纪=严重违纪;可立即辞退员工,并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6.3 每项违纪处分都应当通知受处分员工,并要求该员工签收,员工有权对处分提出意见。
6.3.1 如员工对工作不满意或对上级的任何指示、决定不服,可按照本条规定提出意见,但是员工不得以此为理由停止进行工作或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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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超市公司员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