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岗位薪金评定的依据是:职员所在工作岗位的职责、职员工作能力、贡献。
6.职员薪金由总部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在集团范围内岗位薪金的定级采用统一标准。
薪金调整机制
7.职员岗位薪金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岗位薪金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职员岗位薪金。
(2)公司将根据职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利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集团办公会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3)职员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薪金相应进行调整,其薪金必须在该职务级别薪金范围之内。
(4)职员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单位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岗位薪金。
8.岗位薪金晋级,新的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十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
9. 公司可根据职员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10.除此以外公司原则上不再设置其他的岗位薪金调整形式。
第四章 福利
假期
1.职员可享受本手册规定的重要节假日,期间照常支付职员的薪金。
2.职员转正后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及护理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职员可以按规
定享受探亲假、年休假,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只扣除当日午餐补贴。
3.每年职员只能在年休假、探亲假中选休一种假期,并享受其待遇;职员可根据工作的
安排并征得领导同意,获得批准后取假。
取假的一般程序:
(1)职员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人和人力资源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2)具体休假时间,职员层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由所在部门与总部人力资源部协商安排。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4.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或探亲假:
(1)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45天或累计病假超过65天;
(2)一年内一次性事假超过2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3)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50天;
(4)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如在年休假或探亲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或探亲假。
5.重要节假日
元 旦 放假1天
春 节 放假10天
五一节 放假3天
国庆节 放假3天
6.探亲假
(1)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职员可享受一次为期30天的探亲假;
(2)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职员可享受为期20天的探亲假;
(3)已婚而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四年职员可享受为期20天的探亲假,此假应在第四年享受;
(4)由于业务拓展需要被派往原工作城市外非家庭所在地工作,且外派时间超过5个月,职员可享受上述规定探亲假;
(5)享受探亲假者,公司将一次性发给300元补贴,不再报销任何费用。
7.年休假
工龄Y(年)
年休假时间
1≤Y<5
5天
5≤Y<10
10天
10≤Y<20
15天
Y≥20
20天
(1)高中毕业直接考入大专院校的,大专院校的学龄每二年折合一年工龄,硕士以上学龄计入工龄;
(2)享受年休假者,公司将发给300元补贴,不再报销其它费用。
8.婚假
公司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职员,给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
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10天假期。但职员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5个月内取假。
9.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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