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城区街道人大工作的法律地位。鉴于相当多的区县都建立了城区街道办事处,且已经在加强城区街道人大工作方面进行了多年的探索,积累了不少的成功经验,在立法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的情况下,与其任其自然发展,不如因势利导,广泛收集有关区县人大常委会所作规定的合理成分及实际工作经验,修改完善地方组织法中的相关部分,或者在现有法律的基本精神下制定出台《山东省城区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城区街道人大的具体职权、履行职权的程序、活动经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待遇和工作制度等问题,以便于使城区街道人大工作沿着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2)发挥城区街道人大工作的作用。在现有的条件下,要加强城区街道人大工作,首先要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把城区街道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及时请示汇报,取得开展工作的宽松环境。二是要提高城区街道人大工作队伍的素质,提高对城区街道人大工作的认识,同时大力加强对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掌握工作方法,增强适应工作的能力。三是在完善自身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各种活动,通过富有成效的工作,提高其实际地位。四是加强常委会对其工作的领导,着力提高其工作的针对性,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总之,加强城区街道人大工作是一篇大文章。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城区街道人大工作将会进一步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我们也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继续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和探讨,为城区街道人大建
设做出更多有益的工作和努力。
区人大做好城区街道人大工作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