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并落实四项制度。根据省县委要求,县委、县政府确定实行信访工作“四项制度”。一是月通报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越级、集体上访情况每月一次按实际发生的起数、占人口比例数分两个层次,根据信访工作考核办法中的规定进行扣分,排出名次,然后通报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秘书长及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坚决落实月通报责任追究。(前段县委、县府“两办”已专门印发通知。下步,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考核,落实奖惩。)二是月分析制度。由信访局将每月越级上访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找出存在问题,促各地限期解决。三是谈话制度。对上访量大、连续通报排序前两位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与其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帮助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改进工作。四是党政主要领导来上级接访制度。对规模大、人数多、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来县去省进京上访案件,有关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做工作,并负责将上访群众领回当地。同时,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的越级集体上访或非常规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按
县委、县政府两办转发的《(上级市)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督查督办。最近,省县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体督查。为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也将组织专项督查。在这次专项督查中,总体上由县委、县政府“两办”协调,具体工作分组进行。属于涉法信访问题的,由县政法委牵头,看该查清的案子查清了没有,该纠正的案子纠正了没有,该解决的问题解决了没有。对上访老户,由县信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督查,重点督查案件的处理和稳控情况,看问题处理了没有,局势稳定了没有,领导责任制落实好了没有,该追究责任的追究了没有。对涉农问题,县委农工办负责对被上级通报的案件逐案进行督导,直至问题解决。对行动慢、工作被动的单位,要作为督查的重点,强化分类指导和帮促,限期改变局面。
同志们,做好信访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齐心协力,不畏艰难,扎实工作,坚决把信访解决在基层,坚决把到县去省进京上访和来县集体、异常上访上升的势头遏制住,为建设“平安×××”、推动我县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在全县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