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部署要求和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与保障职能作用,围绕落实上述总体部署要求,市局党组提出20xx年作为“科学发展规范年”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大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及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意见和市政法委提出关于政法机关要为“三保”提供法治服务的意见,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化和拓展平安建设,服务经济和发展大局,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大举措。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大环境影响,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经济社会形势发生新变化,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增长任务更加艰巨。今年又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政治敏感时段相对集中,各种社会矛盾增加,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因素明显增多,保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经济连着民生,发展关系全局。而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综合实力和提高工作能力、抵制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发展成果,维护社会稳定内在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上来,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全市工作大局,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三保”部署要求上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工作,积极应对挑战,尽职尽责保增长,尽心尽力保民生,鼓足干劲保稳定促发展。用实际行动应对新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第一任务,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强化措施和责任,真抓实干,努力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投身“三保”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行动,作为转变职能、改进服务的有效措施,作为展示形象、提升本领最有利平台,要在继续实施各项服务民生工作的同时,围绕“三保”,着力加大“六个方面”工作力度,采取27项措施,创工作特色和亮点,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服务和保障。
(一)加大公证工作服务“三保”力度。
1、实行阳光办证,扩大减免收费范围。对涉及“3461”工程、全民创业的个人或单位、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及其他需要减免的6个方面,公证服务收费实行减免。
2、保障服务民生和谐稳定,加大减免力度,降低收费标准。对人民群众生活联系密切相关的房屋买卖等公证事项减20%至40%。结合我市公证收费标准的实际情况:(1)有房屋现行交易凭证和评估报告的,收费标准减收20%。(2)房屋在市中心范围外的交易公证费用以每平米1200元为核算基数。(3)房屋在市中心范围内的交易公证费用以每平方米1800元为核算基数。(4)一类区域房屋的交易公证费用以每平方米2500元为核算基数。(5)市中心范围内的营业房交易公证费用以每平方米5000元为核算基数。(6)市中心范围外的营业房交易公证费用以每平方米4000元为可核算基数。
3、为保增长服务企业发展,对涉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以及企业改制等有关公证事项实行再减或免收公证费。
4、开拓新服务领域。拓展集资建房继承、赠与、家庭房产分割等公证服务领域。
5、大力推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评判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群众满意度评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加大律师服务“三保”力度。
1、成立全市保企业保增长保稳定律师服务团。律师团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免费参与具体项目谈判、协调,并代拟法律文书、合同、意向书,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
2017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科学发展规范年”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