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是顺时之事,是利民之举,是众民之福。为进一步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实践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凝聚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市委决定,从20xx年7月起,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所有基层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以“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单位、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工程、争当实践科学发展先进个人”为主要内容的“三争”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展开,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三争”活动重要意义
近几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优先,坚持富民优先,开创了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局面。但是,面对发展成绩,个别地方、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滋生了骄傲自满情绪,从思想上放松了加快发展的紧迫感,抓统筹发展、抓和谐发展的力度有所减弱,实践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降低等等。这些问题若不及时予以解决,势必给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在全市基层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三争”活动,是进一步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继续解放思想,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深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最广泛地调动全市各个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个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创造性,切实增强发展活力的有效载体;是进一步推进全市各个地方、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工作创新、机制创优,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全市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市委号召,认真落实市委部署和要求,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实践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三争”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着力解决一批影响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同时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三争”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三争”活动,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根本要求,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核心,积极动员组织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发展质量,努力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奋力创造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业绩。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三争”活动,要努力实现以下几个基本目标:
一是对待科学发展的认识有新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地把是否有利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作为制定政策、出台措施的重要衡量标准。
二是实践科学发展的行动有新创举。各基层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本岗位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大胆突破一切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束缚,全面推进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机制创新,科学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是服务科学发展的合力有新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实践科学发展的热情得到充分激发,服务科学发展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各个地方、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实践科学发展的氛围有效形成。
四是推动科学发展的业绩有新起色。各基层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发展协调性,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均衡化,工作业绩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和群众认可。
深入开展“三争”活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