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是,附件并不是每份公文都必须有的,是否附列附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决定。
5、成文时间
成文时间以负责人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时间为准。公文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一般置于正文右下方,具体的上下位置依印章来定,左右位置由字数来定。“命令(令)”的成文时间标识在签发人签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处,“会议纪要”的成文时间居右顶格标识在红色反线之上右侧。
6、印章
印章指正文末尾加盖的发文机关印章或领导同志签名章,是发文机关对公文表示负责并标志公文生效的凭证。公文除会议纪要、翻印件外,均应加盖印章。应加盖印章的公文,除用“令”发布行政法规、规章,按照法定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议案和少数函件用领导同志签名章外,均应加盖发文机关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公文所盖的印章一定要与发文机关的名称一致,因故需用别的印章代替时,应注明“代”字。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并加盖印章。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正确的盖章方式有:(1)下套方式。当印章文字环行排列、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2)中套方式。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要注意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三个或三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成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必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7、附注
附注一般是对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需注意事项等情况的说明,比如“此件发至省、军级”、“此件发至县、团级”等。公文如有附注,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公文附注不属于公文内容,标注公文附注一般在公文落款印章的左下方,用圆括号标注。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性的公文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版记。版记一般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份数、反线等要素组成。版记应置于公文的最后一页(即封四,亦称封底),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1、主题词
主题词是反映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应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主题词应先标反映公文内容的词,后标反映公文文种的词。一般情况下,一篇公文可标1~5个主题词,但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词目之间不用标点分隔,而是彼此间隔一个字的距离。主题词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的下半部,即成文时间的右下方以及抄送机关的左上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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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规范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