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据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办理。
会员在休假日劳动后,应在2周内给予相应天数倒休。
第五十三条 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常规工作时间结束后至第2天工作时间开始止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第2天为休息日。
第五十四条 会员能够申请下列的休假,但是,会员应在当天工作开始前申请预定休假的天数:
1.年休假
连续工龄1年内 每年10天
连续工龄1年以上2年以内 每年12天
连续工龄2年以上3年以内 每年13天
连续工龄3年以上4年以内 每年13天
连续工龄4年以上5年以内 每年14天
连续工龄5年以上6年以内 每年15天
连续工龄6年以上7年以内 每年15天
连续工龄7年以上8年以内 每年16天
连续工龄8年以上9年以内 每年17天
连续工龄9年以上10年以内 每年18天
连续工龄10年以上 每年20天
休假年度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数则转入第二年,但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续转。
如会员申请休假时间有碍于业务正常进行,则更改其休假时间
。
2.庆丧休假
(1)婚姻(包括结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 2天
(3)丧假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 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 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 3天
3.调动休假
因工作调动,公司认为有必要搬家时给予下列时间,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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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身赴任 │ 携家属赴任 │ 家属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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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 │ 3天 │ 6天 │ 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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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地 │ 2天 │ 4天 │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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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 │ 1天 │ 2天 │ 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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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休假
因工负伤或患病为医师的诊断书所提出的时间,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诊断书。
5.公务休假
(1)就任都道府县市区町村会议员的会员出席议会或执行其他业务的时间。
(2)根据劳动工会法、劳动基准法、职业稳定法执行公职以及根据公安委员、教育委员、农业委员、民生委员等法令执行公共性职务的会员执行公务所需要的时间。
(3)作为证人、鉴定人、旁证人出席法院或相应的机构活动时所必需的时间,但与私人有关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规定的休假如不妨碍公务,公司可依其申请更改其休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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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日立公司集体合同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