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分包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安装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
a)工程名称: 。
b)工程地点: 。
c)承包范围: 门、窗安装 。
d)结算依据:依据门窗外轮廓尺寸进行面积结算。
二、门窗面积
门窗面积暂估为 ㎡,安装单价 元/㎡,最终结算按实际面积结算。
三、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四、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i.为了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由甲方委派公司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
ii.甲方人员主要负责协调工地关系、时间、进度、安装技术、质量管理以及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的审批等事项。
iii.甲方人员的指令、通知均由甲方人员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在回执单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iv.甲方负责门窗产品送到工地,乙方负责派员工卸车。安装所用的工程材料甲方全部负责运送到工地现场,经过乙方验收无任何问题后办理产品签收手续。
v.甲方负责提供楼层分布图型及相关图纸(含开启方式外立面图),如未提供,则按甲方实际要求安装。
vi.乙方通知甲方可以进行竣工验收后,甲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vii.甲方按工程部审批的《工程进度明细表》及《工程量确认明细表》来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其余时间一律不支付工程款。
b)乙方责任
i.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部件均采用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如违反则给予罚款处理。
ii.乙方对工程安装质量、进度负责。
iii.安装工程所需要用的工具全部乙方自备。如安装所用的工具及设施满足不了工程的需要,乙方负责重新购买能符合工程要求的工具设施,费用自报。
iv.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操作,如甲方无技术交底等书面文字材料,则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96)》执行。
v.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工地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vi.乙方有责任教育其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管理,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安装期间因为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物件破损、丢失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vii.门窗安装的总工程完毕后,须经由甲方做总体检查验收。对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重改,并扣除此窗的安装费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罚款处理。
viii.乙方在安装过程中,门窗及配件确认为乙方因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照价赔偿。玻璃为特殊成品,如安装过程中发生破损(3%以内为自然损耗,超过3%至10%以内),按成本价双方各半;如因乙方操作不当、搬运失误和保护不善等,由乙方按成本价自行承担。费用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扣除。
门窗安装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