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我中心小学将围绕教育局精神,按照严要求、高标准的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地评选确定起一支质量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评审小组
组长:何金兴
组员:许清其(语文组)、林华民(语文组)、何坤平(语文组)、彭国亮(数学组)、何美结(数学组)、林野森(数学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职业、社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校园文明秩序。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解决本专业教学上的一些疑难问题,能在一定范围内指导本学科的教学,且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3、能坚守在教学及教学改革的第一线,身先士卒,勇于实践。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做过引路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4、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课堂教学效果较明显,在学校中起积极作用,且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5、备课认真,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及时到位,教学质量好。
6、主动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7、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均可报名参评骨干教师。
四、评选办法: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