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时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概况
深圳市波顿科技园一期、二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本工地研发楼(二期工程)共有地下室二层,A栋塔楼地上结构25层,高度为113.3米,B栋塔楼地上21层,高度为96.8米,其中裙楼3层,总建筑面积94705M2,其中地下室19820 M2,,地上:74885 M2。一期厂房工程包括烟用香精(一)车间3127 M2、烟用香精(二)车间1312 M2、咸味香精车间1691 M2、动力车间725、普通仓库677 M2、危险品仓库677 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 M2。一期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8877 M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项目部主要把预防物体打击工作的重点放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材料的吊运;外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楼层临边施工建筑材料堆放等方面的管理。
二、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队
队 长:
队 员:
1目的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长,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为避免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物体打击事故的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在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时,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
3职责
3.1物体打击事故发生时,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3.2项目应急救援队、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应在发生事故发生地,协同处理事故。
4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4.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4.2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所有出入口、通道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和安全通道。
4.3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4.4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4.5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4.6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4.7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4.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 应急预案内容
5.1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5.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