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之”的用法:
(1)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之,的。其,它的。指“藐小之物”。)
(2)昂首观之,项为之强。(之,指蚊子。)
(3)使之冲烟而飞鸣。(之,蚊子。)
(4)驱之别院。(之,它。指癞蛤蟆。)
5、反复读3—4段,背诵。
三、合作、探究、质疑:
1、背诵全文,这篇课文主要写的是什么?
背诵后,引导同学回答,写作者儿时的“物外之趣”。
2、小组合作研讨:
课文中所说的“物外之趣”指的什么?作者为什么会产生“物外之趣”? 这对你有什么启发?
明确:
“物外之趣”: (1)把“夏蚊成雷”比作“群鹤舞于空中”。
(2)把草丛、虫蚊、土砾比作森林、野兽、丘壑。
(3)观“二虫斗草间”,惩治癞蛤蜞。
教师点拨: “物外”,指超出事物本身。“物外之趣”是作者根据眼前自然景物的形象,在头脑中创造出超出事物原本特性的新的形象,从中得到的乐趣。它是一种精神体验。应该理解到,作者把原来这三件自然之物大化、美化、情感化、理想化。感到奥妙无穷而乐在其中,这便是“物外之趣”。这表明作者在幼年时已经有了自发的审美意识和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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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趣》教学设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