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禁用的抗菌药物
健康生活小常识话你知:根据药物是否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抗菌药物可分为:孕期可用的——对胎儿无损害或损在甚微;孕期慎用的——对胎儿有损害,但必须用时可短疗程、小剂量使用;孕期禁用的——对胎儿损害严重,绝对不能使用。
那么,孕妇禁用的抗菌药物有哪些呢?孕妇禁用的抗菌药物包括:
氯霉素类:氯霉素类在肝脏内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而解毒,经肾脏排出。它能经胎盘转入胎儿体内,因胎儿肝内酶系统不健全,肾脏排泄能力差,故用氯霉素易导致体内蓄积,易产生“灰婴综合症”,表现为紫绀、呼吸不规则、呕吐、腹胀甚至循环衰竭而死亡。还可损害胎儿造血系统,引起胎儿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粒细胞缺乏或再生障碍性贫血,故孕妇禁用。
甲硝唑(又叫灭滴灵):对滴虫和厌氧菌感染有良好疗效,但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因对啮齿类动物(如鼠)有致癌作用,对细菌有致突变作用,故认为对胎儿可能有致畸作用,因此孕妇禁用。
四环素类:是典型的致畸药,在孕早期使用会导致胎儿四肢发育不良和小肢畸形;孕中期它抑制胎儿骨骼生长,并影响胎儿牙齿发育,导致胎儿发生先天性白内障、乳齿发育异常、乳齿成黄色;孕晚期引起乳齿及骨骼四环素沉积而呈黄色,并可导致孕妇爆发型肝功能衰竭、肾功能失调,故孕妇禁用。这类抗生素主要有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等。
喹诺酮类:如氟哌酸、环丙沙星等。这类药物对胎儿虽未发现有致畸作用,但可干扰DNA的合成,故妊娠早期不宜使用。
磺胺类:如复方新诺明(英文代号SMZ)易透过胎盘进入胎体,与胎儿血中的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使血中游离胆红素增高,易引起核黄疸,故孕妇禁用。
另外,抗真菌药物中灰黄霉素因有致畸作用,所以孕妇禁用。孕妇能否应用制霉菌素、克霉唑目前尚有争议。
孕妇禁用的抗菌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