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屋面采光井应清扫干净,雨落管修缮后应补齐五金配件。
(六)工程项目:屋面补漏
小修内容:屋面局部滴漏以至影响使用的属于屋面局部补漏范围。
质量标准:屋面局部补漏后应达到不再滴漏。
(七)工程项目:外檐装修
小修内容:外檐抹灰及块料面层局部严重空鼓有脱落危险的,应排除险情。
质量标准:排除险情后的外檐装修,应不存在危险隐患。
(八)工程项目:阳台、雨罩等结构构件
小修内容:阳台、雨罩、梁等结构构件保护层开裂的,应封堵裂缝,防止钢筋锈蚀:保护层剥落的,应补抹。
质量标准:经维修后的结构构件应不再有裂缝及露筋现象。
(九)工程项目:室内给水系统小修、局部换管
小修内容:楼房户表以内管道锈蚀脱皮的,应清除干净后,做防锈处理,管道锈蚀严重的,应予以更换:给水系统漏水的,应进行修理,严重的,予以更换,零件残缺的应予以补齐。
质量标准:经修缮的给水系统畅通,部件应配齐全,无跑、冒、滴、漏现象,能正常使用。
(十)工程项目:卫生设备
小修内容:卫生设备及配件残缺的应配齐,破损的应维修。
质量标准:修缮后应做到给排水畅通,各部位零件齐全、灵活、有效,无跑、冒、漏、滴现象,能正常使用。
(十一)工程项目:排水管道、化粪池,检查井等。
小修内容:楼房排污管道堵塞,排污不畅通的应疏通:化粪池、检查井满溢或积存较多污物影响使用的应疏通或清掏,配件残缺应补齐。
质量标准:楼房排污管道经疏通后,应达到排污管道畅通,不滴水;化粪池检查井满溢的清掏应清除全部污物,化粪池检查井局部损坏的应修好,达到井体、池体、井圈、井盖、池盖完好。
三、平房土建及设备小修标准
时限要求:急迫性小修项目包括:解除木结构安全隐患:排污管道堵塞:给水系统小修、换管等。自接到报修之时起2小时到达现场。除急迫性小修之外的零修项目为维护性小修:自接到报修之日起,三日之内处理或与住户预约修复日期。
(一)工程项目:木结构抢修加固
小修内容:年度或季节性房屋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柁、檩、椽等木构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抢修加固。
质量标准:加固后的木结构构件应安全可靠,加固措施合理
(二)工程项目:室内地面、散水
小修内容:地面起砂、空鼓、影响使用,地面的块料面层松动的,散水严重破损影响其功能的应修补:木地板损坏、松动、残缺的,应修复,如磨损过薄影响安全的,可局部拆换:砖地面在l平米以内损坏、破碎影响使用的,应起墁。
质量标准:地面及散水维修后应平整、光滑、接槎平顺:木质地面维修后应牢固、平整、拼缝严密:砖地面维修后应平整、牢固。
(三)工程项目:室内墙面及项棚
小修内容:内墙及踢脚线抹灰空鼓、剥落的应修补:顶棚抹灰空鼓、剥落的,应修补:纸顶棚有破洞掉土的,应修补。
质量标准:修缮后的内墙及灰顶棚应恢复原有功能,抹面应接槎平整、不开裂、不空鼓、不起泡、不翘边,面层与基层结合牢固:纸顶棚修补整齐。
(四)工程项目:检修门窗
小修内容:钢木门窗框松动、门窗扇开关不灵活、脱榫、糟朽、开焊、小五金缺损的应进行修补。
质量标准:修后的钢木门窗应开关灵活不松动,框与墙体结合牢固,五金齐全。玻璃装钉牢固,腻予饱满,窗纱绷紧,不露纱头。
(五)工程项目:台明
小修内容:台明松动。酥散或塌落的应修复。
质量标准:台明尽量按原台明建筑标准修补,修缮后的台明平整、清洁,砌体整体性强。
(六)工程项目:清扫屋面、天沟、雨落管等
小修内容:每年应将屋面、天沟及雨水口积存的杂物清扫干净:雨落管局部残缺、破损的应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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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