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违约处理
(1)装修过程中违章堆放、遗弃装修材料、垃圾和损坏公共设施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须赔偿所有损失。
(2)违反装修规定,接到《违章通知单》而未予及时纠正的,物业公司将作以下处理:
A)责令停工;
B)责令恢复原状;
C)扣留或没收工具;
D)停水、停电;
E)赔偿经济损失;
F)根据有关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违约金
以上几种违约处罚可一并执行,物业公司不会对因纠正违章而采取以上行为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3)装修施工给公用设施及公共利益造成的任何损失,物业公司将向有关当事人追究民事责任并保留索赔权利。
(4)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对影响楼宇设施、结构、外观的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在限定期内未更改或还原的,物业公司会安排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由装修户承担。
以上规定,希业主和装修队自觉遵守。
业主装修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