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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案-集合

浏览次数: 289次| 发布日期:06-12 12:26:50 | 高一数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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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N+

  (3)整数集:全体整数的集合。记作Z

  (4)有理数集:全体有理数的集合。记作Q

  (5)实数集:全体实数的集合。记作R

注:

  (1)自然数集与非负整数集是相同的,也就是说,自然数集包括数0。

  (2)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记作N*或N+ 、Q、Z、R等其它数集内排除0的集,也是这样表示,例如,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表示成Z*

  3、元素对于集合的隶属关系

  (1)属于: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A,记作a∈A;

  (2)不属于: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A,记作 

  4、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确定性:

  按照明确的判断标准给定一个元素或者在这个集合里,或者不在,不能模棱两可。

  (2)互异性:

  集合中的元素没有重复。

  (3)无序性:

  集合中的元素没有一定的顺序(通常用正常的顺序写出)

注:

  1、集合通常用大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B、C、P、Q……

   元素通常用小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b、c、p、q……

  2、“∈”的开口方向,不能把a∈A颠倒过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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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题

  1、教材P5练习

  2、下列各组对象能确定一个集合吗?

  (1)所有很大的实数。 (不确定)

  (2)好心的人。       (不确定)

  (3)1,2,2,3,4,5.(有重复)

阅读教材第二部分,问题如下:

  1.集合的表示方法有几种?分别是如何定义的?

  2.有限集、无限集、空集的概念是什么?试各举一例。

(二)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

  例如,由方程 的所有解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为{-1,1}.

  注:(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

    从51到100的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51,52,53,…,100}

    所有正奇数组成的集合:{1,3,5,7,…}

  (2)a与{a}不同:a表示一个元素,{a}表示一个集合,该集合只有一个元素。

  描述法:用确定的条件表示某些对象是否属于这个集合,并把这个条件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

  格式:{x∈A| P(x)} 

  含义:在集合A中满足条件P(x)的x的集合。

  例如,不等式  的解集可以表示为:   

      所有直角三角形的集合可以表示为: 

注:(1)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可以省去竖线及左边部分。

        如:{直角三角形};{大于104的实数}

  (2)错误表示法:{实数集};{全体实数}

  3、文氏图:用一条封闭的曲线的内部来表示一个集合的方法。

注:何时用列举法?何时用描述法?

  (1) 有些集合的公共属性不明显,难以概括,不便用描述法表示,只能用列举法。

  如:集合 

  (2) 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无遗漏地一一列举出来,或者不便于、不需要一一列举出来,常用描述法。

  如:集合  ;集合{1000以内的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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