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扬帆学习网文档中心驾驶考试学习驾驶员理论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浏览次数: 586次| 发布日期:01-17 23:59:35 | 驾驶员理论考试
标签:驾照理论考试题库,驾照理论考试速成,http://www.yf1234.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三)属于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六项的变更事项的,登记修理厂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变更车身颜色的,登记变更后的车身颜色;

    (五)更换发动机和改变燃料种类的,登记更换后的发动机号码和燃料种类;

    (六)更换整车或者车身、车架的,登记更换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身颜色,以及负责更换的制造厂的证明;

    (七)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二十八条 有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第二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十条 有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六项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前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确认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准予变更;对车辆严重损坏无法行驶的,应当由车辆管理所派人确认车辆。

    第三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完毕后持下列资料,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五)修理厂出具的证明;

    (六)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七)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负责更换整车的制造厂出具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检验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十二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本办法规定允许变更的登记事项以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得变更。

    第六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三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抵押人(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共同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