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每少一项争创活动减10分;文明家庭创建面、建成率每低5%各减5分。
9、社区、学校、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健全,活动经常。
20
假期初中以下学生参与社区教育和公益活动率低于80%减10分,未组织教育和活动不得分。
10、有一所市民学校;有一个
60
每缺一项减10分。
三、环境面貌优(240分)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1、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新建社区(小区)道路硬化率100%(旧城区90%以上);楼道亮灯率80%以上(旧城区40%以上);下水道畅通,化粪池无满溢、无污水积留;建筑物外墙完好整洁。
50
道路硬化率每低10%减10分;路面不平整每处减2分;发现下水道不畅、化粪池满溢、污水积留、建筑物外墙破损严重每处减3分;亮灯率每低10%减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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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文明社区(小区)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