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核 内 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7、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健全,主要出入口设有治安岗亭或报警点,实行治安全天候管理;住户门窗等防护设施牢固,无失控的场所和部位;居民安全满意率80%以上。
40
无责任制减10分;无组织、无队伍、无岗亭或报警点减5分;住户防护设施不达标减5分;有失控场所和部位减10分;居民安全满意率每低1%减1分。
18、法制教育每年不少于四次,居民法制意识增强。
20
法制教育每少一次减5分。
19、及时调解民间纠纷,民事调结率100%,无民转刑案件。
30
民事调结率每低5%减10分;出现民转刑案件每例减10分。
20、帮教组织健全,措施落实,效果明显;违法青少年和刑释劳教人员等帮教对象好转率逐步提高,三年内重新犯罪率分别低于6%和8%。
30
帮教组织不健全,帮教措施不落实各减10分;违法青少年和刑释劳教人员三年内重新犯罪率超过标准各减10分。
21、每季进行一次治安安全检查,重大治安隐患整改率100%;一般治安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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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文明社区(小区)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