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服 务 标 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二级
综合管理
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计算机等办公设施。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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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