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8)每年进行一次业主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12)节假日进行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社区活动。
0.16
0.90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 务 标 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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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