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首层花园装修规定:严禁在花园内加建封闭式建筑物,洋房区严禁在花园内设停车位,未经许可严禁在国栏开设任何门洞口。于花园内造亭、石山、喷水池及其他园艺建筑应以不影响整体美观、不影响他人为原则,高度不超过首层楼层层高且距围墙应不小于1米为宜。严禁于花园内开井或种植深根植物。
D.严禁于窗台及窗檐加搭任何蓬盖。
10.以下行为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如有违反,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并需承担其后果及费用,请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A.有损房屋结构、外观、外墙颜色。
B.变动现有的水电管理网及公共装置。
C.于阳台加建建筑物。
D.于花园内开井或种植深根植物。
11.装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定,注意防安全,装修单位内必须至少配备一支家庭装灭火器。
12.业主装修完成后,要申报实际装机容量,如实际用电大于售楼合同额定用电量,应即时办理增容手续。请勿擅自增大用电,以防超负荷用电而发生事故。
13.为维护区内的良好治安环境.保障区内业主和住户的利益,凡所有在园内装修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A.不准在装修单位内吸烟或随地大小便。
B.在装修单位内煮食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严禁用电炉煮食,一经发现,管理处将立即没收。
C.不准在装修单位内乱拉乱接电线。
D.严禁在装修单位内进行赌博或其他违法活动。
E.所有装修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造成伤亡,一切的责任和后果自负。
F.装修工人出入屋村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并严格遵守管理处的有关规定,佩戴好出入证,及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G.所有装修工人不准在所属装修单位外随意走动.穿着要整齐。
H.严禁采摘区内花果。
I.严禁在区内向各业主或客人散发商业性广告。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没收其装修工人卡,不准其出入园区。
六、供水、供电、石油气管道、通讯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
1.水、电、石油气、公共天线均属生活之必需设施,公共部分全权由管理处或管理处委托的专业公司代管,业主和住户除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用石油气和公共天线管理规定外,还需注意下列事项:
A.业主必须自行检查本单位的用电量是否超出额用电量,并将有关资料交与管理处备案。如业主缺乏此方面的知识,可与供电部门联系,由供电部门安排专业电工作出评估。
B.如业主单位的实际用电量大于额定用电量时,应预先到供电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请勿擅自增大用电量以防超负荷用电而发生火灾等事故,影响正常供电。请勿私自装拆水电表。
C.请勿使用对保安通讯、公共天线电波接收有影响之电器。
D.管理扑司季耗专曲石油与公司负责石油气管道的安装、供气及维护保养工作。住户必须按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石油气,严禁私自安装、改动石油气装置。
E.请勿置渣滓、布屑或其他硬物于下水道。
F.请勿擅自增大公共电视天线容量和改变其连接。
2.某些公共设施(如地下水管等)铺设在业主单位内,管理处有权在必要时进入有关单位进行维修,预先通知与否,则视紧急程度而定。
3.业主必须自费对其单位内所有装设(包括水、电、石油气、电视等)作经常性保养和维修。
七、管理费用
屋村一切管理支出及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由各业主共同承担。管理费收入和规外行为之罚款均全额投放于区内的保安、环卫、消防、绿化、公共设施维护及日常行政支出,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本期管理费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一一元人民币,每平方米花园面积每月一一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度费用标准将按物价指数及实际收支情况予以调整,报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通知各业主、住户。
2.各业主必须从管理处发出的入伙通知之日起交纳管理费,采用业主卡账户自动转账由农行代支的方式于公历每月5号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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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入伙办理业主收楼手续全过程实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