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扬帆学习网文档中心范文公文写作规则方案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

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 165次| 发布日期:10-05 21:40:36 | 规则方案
标签:活动方案,活动策划,施工方案,http://www.yf1234.com 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
2.2  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应急办事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事机构由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防洪抗旱调度组、信息综合组七个机构组成,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台日常工作。
2.3  各镇(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2~3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明确防汛责任人(AB岗)和防汛联系人。城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水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www.yf1234.com) 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工作。
3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分级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3.1 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2 较大(Ⅲ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闽中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 重大(Ⅱ)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闽北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4 特别重大(Ⅰ)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风暴潮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各镇(街道)、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水位、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信息。
4.2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河道、海塘、涵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  预防与预警
4.3.1  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4.3.2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告知群众转移。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4.3.3  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登记造册,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政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4.3.4  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明确联系人,尽早到达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救护点,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治疗,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4.3.5  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设、国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建立档案,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

《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