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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 165次| 发布日期:10-05 21:40:36 | 规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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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预警特别措施。市人防办及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单位,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采用以下特别措施:(1)小区短信。利用移动、联通手机短信系统向全市辖区内所有的手机用户发出超强台风预警信息。(2)电话轮询。利用电信、网通、铁通等公司电话轮询系统向全市电话用户发出超强台风预警信息。(3)防空警报。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向全市民众发出“灾警”警报信号(“灾警”警报信号为: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一周期,连续鸣4分钟为警报解除。并通过实战演练、媒体宣传等形式告知民众)。
4.4  防台风检查
防台风检查分级开展,分单位自查、镇(街道)及部门检查和上级督查。检查主要内容为防台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预案及应对措施完善、人员转移、机电及设施工况、物资储备等重点。每年汛前定期开展检查,台风来临前重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4.4.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有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  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加强在建工程、船只、避风港、地质灾害


(www.yf1234.com) 隐患点、水利工程、高空建筑、高速公路、铁路、市政、电力、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厂房、临时房及广告牌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业主单位(或责任单位)及时处理。
4.4.3  各镇(街道)重点检查防台风组织体系建立、人员转移台帐、危(旧)房、集中安置点、被转移对象应急知识以及预警措施和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应急响应
5.1  Ⅳ级应急响应
市三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加强值班,关注国内外台风预报成果,密切注视台风动向,部署有关工作,掌握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将台风信息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5.2   Ⅲ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防汛防旱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接镇(街道)、水工程管理单位视频会商系统,部署防台风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灾情核查等情况。市三防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防台风信息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
5.2.1  市水利、气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值班,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市三防办主任到岗值班,通知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
5.2.2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的监测,及时准确地做好台风趋势的预报,与市三防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台风动向,并向公众发布。
5.2.3  水利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要了解掌握水库、河道蓄水情况,科学调度,组织各项安全措施的再检查、再落实。
5.2.4  海洋与渔业局、交通局等单位要了解掌握船只出海情况,及时通知船只避风。
5.3  Ⅱ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并连接有关镇、水工程管理单位视频会商系统。必要时启动应急办事机构进岗开展工作。市气象、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做出雨量、风力、潮位预报;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向全市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部署防台工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
5.3.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副指挥进岗到位,研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委派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台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抗台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市三防办通知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24小时值班,全天开启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直到警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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