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实施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GBT 19201-20xx),热带气旋按中心附近地面最大风速划分为六个等级:超强台风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51.0米/秒,16级或以上;强台风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41.5~50.9米/秒,14~15级;台风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32.7~41.4米/秒,12~13级;强热带风暴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24.5~32.6米/秒,10~11级;热带风暴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7.2~24.4米/秒,8~9级;热带低压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8~17.1米/秒,风力为6~7级。按照省、台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要求,吸取20xx年8号超强台风“桑美”的经验教训,特制订本预案,作为《温岭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预案》的补充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超强台风带来的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生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强台风战略研究报告》。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超强台风灾害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依法实施,科学调度,立足基层,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
1.5 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突出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防避为主,全民发动,统一指挥,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主要内容为:
1.5.1 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居住人员;
1.5.2 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居住人员;
1.5.3 三、四类危(旧)房户、沿海直接迎风的二类房户、沿海作业(近海养殖、造船企业、施工企业等)人员、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员、临时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域居住人员;
1.5.4 可能出险的一线海塘(涵闸)内居住的人员;
1.5.5 各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
1.5.6 工厂、商店、教堂、庙宇、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
1.5.7 水文、气象测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新闻媒体和防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超强台风,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防、避、抢、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水利局局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由市人武部、预备役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供电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人防办、温岭海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浙江电信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浙江移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