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部门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10%)与部门整体考核结果挂钩,年终发放。
第五十三条部门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实发金额=绩效工资总额*10%*部门年度考核系数
第五十四条部门考核系数。部门考核系数根据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对应关系见表5-52
表5-52个人考核系数表
部门考核结果
部门考核系数
A或B
1.1
C
1
D或E
0.9
第六节业务类部门员工标准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第五十五条部门员工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第五十六条部门员工的基本工资对应基本工作任务,如果基层干部的基本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则基本工资按80%发放,已经多发的基本工资在下月发放时扣回。
第五十七条部门员工的绩效工资分为三部分:个人绩效工资(占标准绩效工资总额的90%)、部门绩效(占标准绩效工资总额的10%)和个人超目标利润提成。
部门员工的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个人超目标利润提成
第五十八条部门完成工作目标在90%(不含)以下的,部门员工年绩效工资为零。
第五十九条部门完成工作目标在90%(含)--110%(含)的,部门员工年绩效总额为与月标准绩效工资之和。
第六十条部门完成工作目标在110%(含)以上的,部门员工年绩效工资总额为月度标准绩效工资额之和加个人超目标利润提成。
第六十一条部门完成工作目标在110%(含)以上的,发放个人超目标利润提成,个人超目标利润提成为部门超目标利润提成的个人分配数额。
第六十二条部门超目标利润提成按超目标税前利润的5%计提,部门内进行二次分配。
第六十三条个人超目标利润提成的发放发放为按项目周期累计计算,年终发放。
第六十四条个人绩效工资
1.
2.
个人绩效工资实发金额=年标准绩效工资*90%*个人年度考核系数
第六十五条部门绩效工资
1.
2.
部门绩效工资实发金额=年标准绩效工资*10%*部门考核系数
第六章总经理特别奖金
第六十六条为了奖励员工做出的重大贡献,特设立总经理特别奖金。
第六十七条总经理特别奖金的额度为工资总额的5%,特别奖金采取额度内使用,跨年度累计的方式。
第六十八条年度特别优秀个人的奖励。每年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推选出年度特别优秀的个人2名,其中中层、部门员工各一人。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不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十九条员工特别的贡献的奖励。
1.
2.
3.
第七章 标准工资调整办法
第七十条遵循国家规定的“两个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利润的增长幅度,人均工资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原则。
第七十一条遵循“岗变薪变”原则。薪随岗变,易岗易薪。
第七十二条公司本年度任务目标完成,同时增长速度超过10%以上或在以往三年业绩平均增长幅度以上,公司工资基数上调5%,全体干部员工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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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