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了实现员工薪酬的合理分配,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薪酬体系,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业绩、能力和责任作为付薪依据的原则。薪酬的支付要以业绩为导向,以能力导向和以责任为导向。
第三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C公司除高层员工以外的所有员工。高层员工的相关薪酬政策由母公司确定。
第二章基本薪酬结构
第四条 公司的薪酬结构:
薪酬收入=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人态工资+福利
第五条标准工资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第六条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也叫静态工资,与岗位密切挂钩,是体现员工能力和责任的报酬,它对于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第七条绩效工资也叫动态工资,与业绩密切挂钩,是体现员工工作业绩的报酬,它对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第八条 人态工资。人态工资与员工的个人情况密切相关,它体现了国家和公司对员工的关怀,由年功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贴构成。
第九条福利。公司的福利与公司的效益密切相关,是员工的保障性报酬。
第三章工资标准
第十条工资标准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司薪酬发放的依据是业绩、能力和责任,对能力和责任衡量的依据是岗位评价。对本公司不同岗位的员工发放薪酬前,必须进行岗位评价。
第十一条岗位评价的方法。本公司岗位的结果评价采用7因素岗位评估法,分别从组织影响、监督管理、任职资格、工作职责、沟通关系、环境条件和市场缺性七个角度极性评价。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定岗定薪制度,规定的岗位对应岗位标准工资(即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员工个人收益的变化只体现在绩效工资范畴内。
第十三条员工的工资标准(见表5-44)
第十四条员工的工资标准确定以后,根据员工任职资格、个人业绩的不同,员工的标准工资进行上下浮动。标准工资又分三级:候补级、正常表现级和卓越级。
第十五条候补级、正常表现级和卓越级员工的工作标准是逐步提高的,突击划分标准见表5-45。
第四章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
第十六条基本(静态)工资和绩效(动态)工资比例关系的设定原则。
1.
2.
3.
员工工资标准表
表5-44
岗位层次
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所属部门
薪等
薪酬系数
中层
十二级
贸易发展部总经理
贸易发展部
十二等
市场发展部总经理
市场发展部
十一级
财务部总经理
财务部
十一等
审计监察部总经理
审计监察部
十级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
十级
投资实业部总经理
投资实业部
战略规划部总经理
战略规划部
九级
政策研究部总经理
政策研究部
九等
综合部总经理
综合部
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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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