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空调安装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
(5)阳台封闭符合市容管理规定,规格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无超出设计或统一设置以外的防盗网、晾衣架、遮阳蓬以及屋顶平台护栏等。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协议、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装修公司及装修人员登记及相关材料、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对私改乱拆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8)小区主出口设小区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小区内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维修回访率达到90%以上。
(3)水、电、电梯、消防、监控等设备运行管理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4)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规范、齐全。
(5)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6)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7)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8)办理房屋及公共设备设施损坏险及公共责任险。
(9)各设备场所卫生、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10)各设备场所、公共场所、场地,具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要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1)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4、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对小区重点部位按合同约定巡查。
(3)中央监控室对小区实施24小时监控,监控员不得离岗。
(4)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场所、顶层天台等具有危险隐患的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设施和标志。
(5)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并引导车辆出入,有序停放车辆(含非机动车)。
(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工、服务人员实施发放临时出入证管理;对可疑人员作盘问、登记管理;对访客指引行走路径。
(7)对火灾、消防设施、水浸、电梯困人、刑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每年预演一次)。
(8) 消防设施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标明防火疏散通道。
5、卫生保洁服务
(1)小区公共场所、楼道、楼梯、主次干道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清扫。
(2)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区楼道玻璃每两周擦拭一次。
(3)及时清扫积水、积雪。
(4)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异味,外观整洁、明亮;无乱悬挂、乱丢弃、乱堆放、乱贴乱画现象。
(5) 根据物业实际需要,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垃圾袋装,并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6) 垃圾每日收集2次,作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
(7)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杀,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孳生。
(8)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对小区内公共排放雨水、污水的管道,每年最少全面疏通一次,保证排放雨水、污水管道的畅通。
(10)对小区内的雨水、污水井每月检查一次,视情况进行及时清掏,保证雨水、污水井通畅。
(11)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对违反者及时劝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2)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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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